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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格证书要不回来男子上法院讨要
来源:本站 作者:匿名 发布:2013-06-22 修改:2013-06-22
隶属:公司新闻 点击:973
本报讯 诸暨人陈某把自己的证件借给他人后,对方迟迟不肯归还。无奈之下,陈某将借证人告上了法庭,要对方还证。日前,诸暨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。
陈某2008年6月,取得了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。当年下半年,诸暨一家建筑公司找到陈某,并与陈某签订了一份协议。协议约定,该公司聘任陈某为建造师,期限3年,即到2011年12月31日。陈某的建造师资格证书等证件交给该公司保管,该公司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陈某的证书,为此公司每年支付陈某5000元费用。
协议到期后,陈某多次向该公司要回资格证书等证件,但对方一直不肯归还。
诸暨法院认为,陈某和该建筑公司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,双方签订的协议,性质上属于借用合同。且该合同违反了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》的规定,损害了国家、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,应属无效,法院判决建筑公司将证书归还给陈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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